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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基准 强管理 定风格 基金的“锚”更清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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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wen.mobi 发表于 2025-11-12 20: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明基准 强管理 定风格 基金的“锚”更清晰了
公募基金行业正迎来一场关于“锚”与“尺”的深度改革,这场变革将彻底改变基金经理的投资行为和投资者的决策方式。

10月3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征求意见稿)》,基金业协会同步发布了配套的《操作细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这份备受市场关注的新规,旨在解决公募基金行业长期存在的“风格漂移”、“挂羊头卖狗肉”等问题,推动业绩比较基准从“软约束”变为“硬要求”。

新规明确了业绩比较基准应发挥“锚”和“尺”的核心作用——“锚”定投资风格,防止产品“风格漂移”;“尺”量业绩表现,考核基金经理能力。

01 行业乱象: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标尺”失真
在公募基金行业,业绩比较基准长期未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法规制度缺乏专门性、系统性的规定,仅在信息披露、特殊产品设计等监管规则有零散要求,约束力不强。

多数基金管理人尚未建立覆盖业绩比较基准的全链条内控机制,托管、销售等机构也未有效监督和使用基准。

部分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业绩大幅偏离业绩比较基准,个别产品甚至出现“风格漂移”,对投资者获得感造成较大影响。

晨星统计数据显示,2416只偏股型主动权益类基金的募集说明书中,业绩比较基准多达211个。

近半基金产品采用了沪深300指数,这也是使用频率最高的宽基指数基准。

一些赛道基金的募集说明书中对标的基准多是沪深300指数,因此大幅跑赢产品基准不算难事。

02 核心改革:业绩比较基准的“锚”与“尺”作用
新规从四个主要方面对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进行了全面规范,力求使其真正成为基金投资的“标尺”。

突出基准的表征作用
《指引》要求业绩比较基准应充分体现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等约定。

基金管理人需根据产品定位、投资风格和业绩比较基准任命具备相关投资研究经验的基金经理。

基准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化,不得仅因基金经理变化、市场短期变动、业绩考核或者排名而变更基准。

强化基准的约束作用
从境内实践看,基金管理人通常缺乏有效的监测纠偏手段,主动权益基金经理通常拥有较大“自由度”。

虽然部分基金经理初衷是为投资者提供良好收益,但因忽视了业绩比较基准“锚”的作用,引发“挂羊头、卖狗肉”、“风格漂移”等问题。

为此,《指引》要求管理人建立健全覆盖业绩比较基准选取、披露、监测、评估、纠偏及问责的全流程管控机制。

提高基准选取的决策层级,由公司管理层对基准选取进行决策,并对选取基准的代表性、约束性和持续性承担主要责任。

发挥基准的考核指导作用
针对实践中基金管理人、基金经理更加热衷全市场业绩排名特别是短期排名的问题,《指引》明确了考核新方向。

管理人应建立以基金投资收益为核心的考核体系,体现产品业绩和投资者盈亏情况。

基金长期投资业绩明显低于业绩比较基准的,相关基金经理的绩效薪酬应当明显下降。

规范基金评价评奖机制,改变全市场排名导向,要求基金评价机构将业绩比较基准作为评价基金投资管理情况的重要依据。

强化基准的外部监督
为推动各方归位尽责,构建相互约束、良性循环的行业生态,《指引》对其他市场机构也提出了相应要求。

明确基金托管人应当履行基金合同审核、基金投资风格库复核、权益类基金投资风格稳定性监督等责任。

要求管理人、销售机构展示基金业绩的同时,应当展示业绩比较基准的表现,方便投资者做出比较。

规范基金合同、定期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对业绩比较基准的披露内容,提高基金投资运作透明度。

03 深远影响:引导行业回归“受人之托、代客理财”初心
此次业绩比较基准改革对公募基金行业具有深远意义,将引导行业机构回归“受人之托、代客理财”的初心。

有利于提高主动投资纪律性,促进公募基金形成更加稳定清晰的投资风格,更好发挥公募基金的价值投资工具属性。

有助于引导行业机构专注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健回报,为资本市场引入更多中长期资金。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表示,通过将薪酬考核与长期基准挂钩,能引导基金经理摒弃短期博弈,专注可持续的价值创造。

“长远看,此举能增强资本市场定价效率,实现投资者、管理人与市场的多方共赢”。

04 实施路径:设置过渡期,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为确保新规平稳落地,监管部门将采取一系列措施,推动行业机构落实《指引》和《操作细则》。

设置一年过渡期,指导行业机构在规则过渡期内,稳妥做好存量产品的基准优化变更工作。

《指引》第二十条对存量产品做出安排:已成立或已获注册但尚未完成募集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设置不符合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本指引施行之日起一年内调整。

监管部门将按照“调整基准不调仓”的原则,确保不对市场稳定造成影响。

基金业协会将组织成立行业专家组,研究建立基金行业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库。

基准库将分为一类库和二类库,一类库纳入市场表征性强、认可度高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05 行业反响:公募基金积极迎接新规
对于业绩比较基准新规,公募基金公司普遍表示欢迎,并已积极行动起来。

易方达基金副总裁王骏表示,《指引》和《操作细则》将进一步增强业绩比较基准的明确性和清晰度,“有助于投资者客观直接了解产品特性,引导投资者形成合理收益预期并做出理性投资决策”。

广发基金认为,新规对于行业建立健全利益绑定机制、优化考核与激励约束机制等,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依据,明确了具体的执行路径。

华夏基金表示,下一步公司将对旗下公募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系统性梳理与评估,确保其设定的合理性、公允性与清晰性。

截至10月31日,今年以来已有175只产品变更业绩比较基准,显示出行业已开始对存量产品的业绩基准进行整改。

公募基金行业正迎来一场深刻变革。随着业绩比较基准监管的加强,那些“名不副实”的基金产品将面临严格的约束。

未来,投资者在选择基金时,将能够更清晰地识别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基金经理也将更加专注于自己擅长的投资领域。

这场关于“锚”与“尺”的改革,将推动公募基金行业真正回归“受人之托、代客理财”的本源,走向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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