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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14岁男孩刺死一陌生男子 作出三种不同版本供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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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wen.mobi 发表于 2025-11-1 10:46: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未满14岁男孩刺死陌生男子,庭审中作出三种不同版本供述
楼道里面具下的致命相遇,留给生者的是无尽的伤痛与待解的谜团。

一名未满14岁的男孩,在深夜佩戴面具、携带匕首,在楼道内刺死一名陌生男子——这起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低龄恶性杀人案,近日一审宣判。

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小陌(化名)有期徒刑13年。

这起案件因凶手年龄极小、手段残忍,且作案动机成谜,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成为刑法修正案(十一)下调刑事责任年龄后的适用案例之一。

01 案件回顾
2022年9月26日晚上,44岁的许某像往常一样出门倒垃圾,却在楼道内遭遇无妄之灾。

“那门都还没关上,然后就听着呼噜呼噜响,我就赶紧往外跑。”许某妻子徐女士回忆道,她冲出家门时,丈夫已倒在血泊中。

凶手小陌是一名未满14周岁的男孩,与被害人许某素不相识。

案发当晚,小陌携带匕首、铁锤等工具,佩戴面具从家中出发,在楼道内与许某相遇。

随后,他持匕首多次刺切许某胸部、肩部,致其主动脉弓破裂及上腔静脉断裂,急性大出血死亡。

经鉴定,许某胸部最大伤口长达19cm,深达胸腔,胸腔脏器外露,足见作案手段之残忍。

02 司法进程
案发次日,小陌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此后被批捕。2023年10月被取保候审,直到2024年10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此后被监视居住。

这一司法进程的关键,源于2021年3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其中新增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检察机关指出,经专业鉴定,小陌虽患有品行与情绪混合性障碍、未特定的非器质性精神病,但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及受审能力。

03 谜团般的动机
这起案件最令人困惑的方面在于凶手的作案动机。徐女士表示:“(那孩子)判了13年,但杀人动机至今仍未能查清楚”。

据裁判文书显示,被告人小陌对自己的作案原因作出了三种不同版本的供述:

第一至三次供述:小陌称初一上半学期,脑海常现暴力血腥场面,曾梦到“麦克斯”嘲笑自己不敢杀人。2022年8月萌生杀人想法,并购置多种工具。案发当晚,受“麦克斯”怂恿,为证明胆量,携带工具前往案发宿舍区。

第四至六次供述:小陌称此前供述中“麦克斯”相关情节系为减轻责任而编造的。作案动机为初一后沉迷游戏及接触暴力动漫、暴力视频,开始叛逆易怒。

第七次供述及当庭辩解:核心情节与第四至六次供述一致,但过程细节又有变化。他称遭遇被害人后,对方伸手打了其左脸一巴掌,面具被打歪遮住了视线。这时匕首从背包侧面滑落,其顺手拿起匕首朝那人舞划。

小陌的辩护人提出:“被告人与被害人并不认识,其在去拍视频时,因被害人先打了他一巴掌,慌乱中捅刺了被害人,主观上没有杀害被害人的故意,应构成故意伤害罪。”

但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对被害人是否打他的事实供述不稳定,且无其他证据佐证,故不予采纳辩护意见。

04 判决结果
2025年7月,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认定被告人小陌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一审法院认为,小陌于深夜,身着怪异服装,在被害人所住楼道内,与被害人相遇,因矛盾冲突,多次持刀捅刺被害人身体要害部位,致被害人胸部最大一处伤口长达19.0cm。

深达胸腔,胸腔脏器外露,足见被告人持刀捅刺被害人过程中,不加节制,不计后果。

判决书指出,小陌犯罪手段残忍,犯罪情节恶劣,依法应予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被告人作案时系未成年人;案发后,主动电话报警,并在指定地点等公安机关到达,归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构成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

低龄恶性犯罪案件并非孤立存在。近年来,社会陆续看到不满14岁少年恶性案件的发生:

2025年4月,深圳市一名初三男生钟某,因嫉妒同班同学潘某某,在行凶前通过社交软件搜索“14周岁杀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并网购作案刀具,随后持刀捅刺被害人。

这些案例共同指向一个社会问题:未成年人犯罪正呈现低龄化、恶性化趋势。

面对这一趋势,司法系统也在不断调整与回应。正如深圳检察院在相关案件中指出:“依法惩治本身就是最好的‘保护’。对恶性犯罪的依法追责,能让其他未成年人看清,年龄不是‘护身符’,触碰法律红线必受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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