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关于数字技术让行政检查实现可监督、可协同、可反馈的阐述:
可监督
全程留痕与数据记录
数字技术使得行政检查的每一个环节都能被详细记录。例如,在环境执法检查中,执法人员使用移动执法终端,从到达检查现场的时间、地点定位,到检查过程中的拍照、录像、笔录录入等操作,都以数据形式存储。这些记录不可篡改,为事后监督提供了准确依据。
区块链技术的应用进一步增强了数据的可信度。它通过分布式账本的方式,保证行政检查记录的完整性和真实性,防止数据被恶意修改,无论是内部监督部门还是外部公众都可以对行政检查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
公开透明机制
借助数字政务平台,行政检查的相关信息可以向社会公开。例如,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结果、食品卫生检查报告等都可以在政府官网或专门的监管平台上公示。公众可以随时查看被检查对象的情况以及检查的结论等信息,这种公开透明的方式使得行政检查工作置于公众的广泛监督之下,提高了行政检查的公信力。
可协同
部门间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
在数字技术支持下,不同部门之间的行政检查信息可以实现共享。以市场监管领域为例,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和质量监督部门等在对企业进行检查时,可以通过统一的政务数据共享平台获取其他部门的相关检查信息。如果工商部门在检查企业注册登记事项时发现企业存在经营异常情况,它可以及时将这一信息共享给税务部门,以便税务部门对企业纳税情况进行重点核查,实现了跨部门的协同检查,避免了重复检查对企业造成的不必要负担。
跨区域协同检查
对于一些大型企业集团或涉及跨区域经营的企业,数字技术打破了地域限制。不同地区的行政检查部门可以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协作。例如,在药品监管方面,当某一药品生产企业在多个省份有生产基地时,各地药品监管部门可以通过线上会议、共享检查标准和数据等方式,开展联合检查行动。一个地区的检查结果和发现的问题可以及时通报给其他地区的监管部门,提高了行政检查的整体效率和一致性。
可反馈
检查结果的实时反馈
数字技术实现了行政检查结果的快速反馈。在现场检查结束后,执法人员可以通过移动设备立即将检查结果录入系统,被检查对象能够实时收到检查结论、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改要求等信息。例如,在消防检查中,消防队在检查商场的消防设施后,当场通过手机APP将详细的检查结果发送给商场管理方,商场方可以根据反馈信息迅速制定整改措施。
公众反馈渠道的拓展
数字政务平台提供了公众对行政检查的反馈渠道。公众可以对行政检查工作的满意度、检查过程中的问题等进行评价和反馈。例如,市民可以在政府的政务服务APP上对城管部门的街道检查执法工作进行打分,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政府部门可以根据这些反馈及时调整行政检查的方式和重点,不断优化行政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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