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天津宣言》是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领导人于2025年9月1日在中国天津举行元首理事会会议后发表的宣言。宣言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成员国重申坚持以《联合国宪章》及其他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尊重文明多样性、平等互利合作为基础,发挥联合国中心协调作用,构建更具代表性、更加民主公正的多极世界。- 发表了《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关于第二次世界大战胜利和联合国成立80周年的声明》,认为有必要对联合国进行相应改革,保障发展中国家在联合国治理机构中的代表性,使联合国适应当今政治和经济现实需要。- 成员国重申,在发展上合组织成员国关系时将平等、全面恪守《联合国宪章》和《上合组织宪章》宗旨和原则,以及其他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和准则,主张尊重各国人民自主选择政治、经济、社会发展道路的权利,强调相互尊重主权、独立、领土完整,平等互利,不干涉内政,不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原则是国际关系稳定发展的基础。- 成员国重申恪守《上合组织宪章》宗旨和原则,始终遵循“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神”,持续深化合作,促进上合组织地区的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成员国重申,反对以集团化和对抗性思维解决国际和地区热点问题,强调在上合组织框架内的协作将为在欧亚大陆形成平等和不可分割的安全架构奠定基础。- 成员国重申,推动构建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和人类命运共同体,以及根据“一个地球,一个家园,一个未来”理念开展对话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此外,会议还批准了《上合组织未来10年(2026—2035年)发展战略》,发表了关于支持多边贸易体制的声明,通过了加强安全、经济、人文合作和组织建设等24份成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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