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7日,民政部公布了部门规章《行政区划代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行政区划代码管理领域首个部门规章。以下是具体介绍:出台背景:行政区划代码是行政区划建制法定主体地位的重要标志和标识,广泛应用于经济社会各领域。此前,由于缺乏专门的规章制度,存在代码确定责任不明确、规则不健全、发布不及时等问题,因此民政部制定了该《办法》,以提升行政区划代码管理的科学化、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主要内容:《办法》共20条,主要围绕行政区划代码的确定、公布、应用及其管理作出规定。 管理原则:明确代码管理要遵循分级分类、及时准确、安全共享的原则。 确定主体:县级及以上代码由民政部确定,乡级代码由省级民政部门确定。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批准的行政区划调整,由设区的市级民政部门提请省级民政部门确定代码。 确定情形:规定了编制和废止两种确定代码的情形。设立行政区划时编制代码,撤销行政区划时废止代码,变更隶属关系时废止并编制新的代码,界线变更、驻地迁移、更名等调整沿用原有代码。 编码规则:衔接既有国家标准和实践做法,分级明确了代码组成和各号段含义以及约束性编码要求。如省级行政区划建制的行政区划代码采用六位数字码形式编制,前两位为识别码,后四位为0000等。 公开发布:代码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以公告形式公布。民政部每年发布一次全国代码全量信息,省级民政部门每半年发布一次本地区乡级代码全量信息。重要意义:《办法》的出台实施,为代码确定的权威性、管理的规范性、使用的统一性和应用的有效性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实现了由推荐性标准码向规范性法定码的转变,将保证代码管理在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上开展,有利于更好支撑保障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助力数字中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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