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商务厅印发《海南省引进市场化大型会议活动奖励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支持引进市场化大型会议活动,符合条件的专业会议可获奖励。以下是《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支持范围:支持由企业(机构)自筹资金市场化在琼举办,且参会人数不低于2000人;聚焦经济、科技、教育、社科等领域开展的专业会议,不包括联谊、联欢、团建、旅游等社交旅游类会议以及订货、招商、恳谈等商务洽谈类会议;岛外参会代表不低于50%的会议。由财政资金支持举办的会议不予奖励。奖励标准:符合支持条件的,以事后奖励方式,按照参会代表住宿酒店间/夜数对申报单位予以支持。单次参会人数2000人至4000人,每间/夜奖励100元。单次参会人数超过4000人,每间/夜奖励200元。在5月至9月举办的,按上述标准上浮20%奖励。每个会议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参会代表接待酒店住宿总支出的70%。接待酒店住宿总支出按照会议主办或承办单位与参会代表住宿酒店签订的接待服务合同、住房安排明细表、住宿发票等支付凭证计算。申报单位条件:申报单位为举办会议的主办单位,需合法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项目申报和举办期间,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市场监管领域经营异常名录。申报流程:符合条件的会议,登录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https://hqzc.wssp.hainan.gov.cn/#/home)进行申报。一是备案申报,会议举办前15个工作日,进入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注册登录后进行项目备案申报;二是资金申报,通过备案的会议举办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登录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进行项目资金申报。实施时间:《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此外,《海南省进一步促进文体旅商展联动扩大消费若干措施》中也提出,对在琼举办参会人数不低于2000人的特大型会议,按照参会代表住宿间夜数给予会议主办或承办单位每间夜100元奖励;参会人数超过4000人的,按照参会代表住宿间夜数给予会议主办或承办单位每间夜200元奖励;在5月至9月举办的,奖励金额上浮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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